58看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6章 傲气(第2页)

我年轻时候不信邪,本钱厚,视唱法为无物,而且运气挺好,没红过,除了选秀刚出来那一段时间跑了一会儿通告,其余都没怎么过度用嗓,所以从不考虑研究唱法。

现在大概是年纪大了,心境不一样了,偶尔也听听不同的唱法。

逛到某个乐队成员的ins,看见上面有张演出合照中的亚洲面孔长得非常像付雍,顺手就翻了翻付雍的ins。

这一翻我就翻到了卢逸岚,他们留英学生确实是有自己的圈子的,有几个熟面孔,似乎在那晚的会所见过,当时我已经困得不行,听不进耳机里的歌,只是本能地一张张翻下去,直到看见纪容辅。

准确地说,是青年未满的纪容辅。

他在划船,穿白色的运动装,身架修长舒展,因为刚刚渡过少年期,脸上还十分漂亮,他的琥珀色眼睛在阳光下是非常漂亮的,在镜头里笑得耀眼。

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纪容辅,才知道自己错过他多少年。

看来卢逸岚的自信也不是凭空来的,那时候的她也很漂亮,女孩子在十七八岁的时候,有一种类似宝石的光泽,皮肤、牙齿,花瓣一样的唇,那种光彩是能穿透时间的。

我那时候应该十八岁,十八岁的我是什么样子?我忽然兴起,翻墙回来找自己当年的照,结果一搜就搜到我粉丝整理出来的一个合集。

五官是我的五官,然而每一张照片中的神色却都宛如陌生人。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看自己十九岁的照片都是这样,还是只有我活成了另外一个人。

有一张照片是在等演出的间隙拍的,后台人很多,文欣,元睿,我,林小白,还有陆宴季洛家,陆宴坐着,林小白趴在元睿背上,我觉察到镜头,转过脸来,看着镜头,干净面孔,神色淡漠,眉眼间有凛然傲气。

那时候的我常常是一副兴味索然的样子,因为对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兴趣,觉得苍白无聊,我很难看得起谁。

如果让那时的我看见现在的自己,应该也会觉得不过是个平庸媚俗的废物而已。

我在自己反应过来之前,关掉了那网页,然后静静地坐了很久。

就在这时,屏幕右下角雪上加霜地弹出一条推送,说是前些天在黄峰的摇滚音乐会,元睿的蒙古乐队压轴演出,大获成功。

而且裴东宇也低调参加了这次音乐会,被记者采访时说很期待跟这个乐队有合作。

偏偏是裴东宇。

我又打开网页,开始订飞内蒙古的机票,然后给叶宁的邮箱发邮件,让他转告纪容辅我要出门几天,不用担心。

然后我开始准备行李,订好闹钟,睡觉。

从七年前开始,我就是这样,一旦心情不好就往元睿那跑,年年如此,元睿大我两岁,长得老成,又常年过着游牧生活,跟我看起来完全两代人。

他和我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他志在复兴蒙古音乐,并把民族音乐推向世界,他的音乐来自生活,所以平时像一个牧人一样在草原上四处流浪,追逐水草丰美的地方。

他的歌里有草原,有鸿雁,有捕猎的狼群和万马奔腾。

而我是自省,写来写去都是都市人内心的一点小情绪。

爱情也好,梦想也好,焦虑也好,都是人心里的东西。

其实迄今为止,我写得最好的一首歌应该是《快》,写都市的快节奏,用了音乐剧的技巧,听的人都说心里发慌,治好拖延症,可惜叶蓁改不掉童星时代古灵精怪的唱法,削弱了这歌曲主题,多少算毁了。

我和元睿的风格看似没法比,其实很好比。

他已经在他那一类做到极致,我没有。

我又想起我十八岁的眼神,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天下第一,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这平庸疲惫人群中的一个。

每思及此,夜不能寐。

-

我在飞机上喝了一点酒,又吃下褪黑素,一觉睡到内蒙古。

在黄峰下飞机,天寒地冻,我向来当这是自己第二个家,熟门熟路,一下飞机就穿好厚厚羽绒服,帽子口罩手套围巾,我最好音区在中声,哑了虽然更好听,但是我嗓子向来脆弱,不敢冒险。

元睿很适合这地方,风吹日晒,成了美国西部片里的硬汉,像坚果一样。

我就不行,我有点像个浆果,薄皮裹着一包水,稍微晒一晒,刮刮北风,就裂了口子,整个人变得蓬头垢面歪瓜裂枣,不成人样。

元睿的脸吹红了配大胡子很豪气,我的脸一红,再皲裂了,就有点像山区里拖着鼻涕的留守儿童。

所以我年年往这跑,年年躲在帐篷里,连马都不会骑。

元睿现在都住蒙古包,与世隔绝,手机形同虚设,我在市里直接找到他开琴行的乐队成员贺山,让他开车送我过去。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系统再升点我怕怕个鬼

系统再升点我怕怕个鬼

易枫穿越到修炼世界,可惜只能当个凡人,无奈只能开个小武馆维持生活,偶尔打打铁,当个一代宗师混日子。直到有一天,小武馆变得热闹。几个仙风道骨的老头为易枫厨房里的菜刀争的面红耳赤踏破虚空的中年男子天天躲在上空云层里偷看易枫练拳倾国倾城的圣女更是自愿来当侍女也不知道我何时能够达到这种返璞归真的地步是啊!易大师这一套拳法看似平平无奇,毫无气息波动,却蕴含着至高武意,乃绝世武神是也!易枫我是绝世武神我怎么不知道?众大佬前辈我懂,您在下一盘大棋!...

超智慧进化

超智慧进化

公元2056年,代号长生的基因重组计划取得成功。一方面,人类获得了不可思议的能力,智慧超群,移山填海,寿命千载。另一方面,人类解开了上古神灵的秘密,伏羲女娲他们不是神,而是来自外星球的超智慧生命。智慧超凡力量无穷,谓之神,人亦可进化成神。宇宙开拓时代到来,人类成了浩瀚星空的主人,人类在进化为神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对于屠夫苏牧来说,他只想屠宰最强大的外星生物,做最强大的星际屠夫。...

重生麻辣小军嫂

重生麻辣小军嫂

重生1987年,就在那个个体户发展萌芽的年代。寇溪重拾信心,坚决要做三件大事第一创业赚钱,第二将娘家人接到身边照顾,第三生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某人在一旁可怜巴巴媳妇儿,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寇溪故意调侃还要收拾一群渣渣某人大手一挥那都不是事儿,放着我来收拾。还有呢?寇溪意有所指还要养只小...

特种佣兵王

特种佣兵王

火爆爽文新兵李安参加特种兵选拔赛一路过关斩将,目标直指特种兵之王,却又接连遭到佣兵暗杀,被迫踏足佣兵界。凭借着强硬的手腕,一手打造属于自己的佣兵团队,一步步成长为佣兵王。...

思念青春

思念青春

一次QQ聊天时的邂逅,刚刚成为新同学的两人开始相识。之后,在班级之中,无论上课放学,一张张纸条在两人之间不断飞舞,上面的一段段对话,见证了这段不同寻常的感情从发展,高潮最后到结束的完整历程,诉说这一段晦涩而难忘的记忆...

刚穿越就让我陪葬,当我软柿子

刚穿越就让我陪葬,当我软柿子

穿越后,沈思思居然是皇帝陛下赐婚给病入膏肓的废柴王爷萧暮恒新娶进门的冲喜王妃,说白了就是个陪葬的王妃!岂有此理!太医诊断王爷萧暮恒不出几个月将病逝!面对四面楚歌的王府,沈思思不急不躁,悄咪咪的为王爷萧暮恒治病,王爷若能活下来,自己则不用陪葬。有人暗杀王爷萧暮恒,不怕,沈思思有武功。在现代她可是数一数二的武功高手!也是医疗界的翘楚!给王爷看病没有条件,不怕,她能通过意念穿越到手术室乃至空间使用现代医疗技术和物资,可以为废柴王爷萧暮恒治病,还有很多古人不敢想的物品!王府没有银两,简直是家徒四壁,不怕,沈思思有头脑!谁让她是21世纪的现代人呢?废柴王爷萧暮恒在沈思思的精心照顾和治疗下,气色很好,身体恢复了知觉。王爷身体恢复后一张举世无双的脸,俊朗冷峻的脸庞,让人挪不开视线。如此帅哥,爱了,爱了,值了!哈哈!沈思思觉得值了,谁让自己有点花痴呢萧暮恒同样被沈思思的美貌吸引。被她的真诚不离不弃,高超的医术打动了真心。从此,两人没羞没臊,恩爱缠绵,亲亲,抱抱!好一对快活的神仙眷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