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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的是,作为混混,和平头哥一样,杀马特和墨镜也都是心狠手辣之辈。
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敢打敢杀,并且下手极重。
事实上,正是因为他们有这样的性格,才能在长源镇混的风生水起。
也是,普通老百姓都老实巴交的,就算是和人发生矛盾,一般情况下,也会以理服人。
不是什么深仇大恨,极少会用武力说话。
事实上,就算是打架了,他们也大都不会技巧。
反观混混们,在技巧方面,却做得很好。
一句话,一般情况下,老百姓不会打架,甚至不敢打架。
因此,这也就造成了一种现象。
遇上混混,被欺负了,老百姓大都会很倒霉,一般还不敢反抗。
时间长了,老百姓大都很害怕混混。
在长源镇横行霸道了这么久,和平头哥一样,杀马特和墨镜都很郁闷。
另外,因为配合久了,他们配合起来,能充分发挥团体作战的优势。
就和军人一样,有时候,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他们就能迅速明白对方的意图。
发现平头哥要爆发了,杀马特和墨镜来了心思,那就是赶紧设法转移李富贵的注意力。
“小子,你今天摊上大事了!”
“呵呵,神仙来了,都救不了你!”
自己都手下留情了,对方却还在唧唧歪歪的?!
见状,李富贵雷霆震怒,作势要给杀马特和墨镜一个说法。
就在李富贵作势对付他们的时候,平头哥仿佛看准了时机。
在村民们的惊呼声中,平头哥猛然冲向李富贵。
紧接着,对准李富贵的右膝盖腘窝,平头哥狠狠地踹了一脚!
这一脚,平头哥可谓是用上了吃奶的力气。
一旦李富贵被他踹中的话,绝对会猛然栽倒在地上。
这样一来,趁李富贵没站起来的功夫,三个混混绝对会一拥而上。
一旦出现这种结局,以李富贵的小身板,绝对会被打断几根骨头。
甚至,一个不好,还会被混混们活生生的打死!
瞠目结舌的看着这一幕,想到这种严重后果,村民们都瞪大了眼睛。
和刚才一样,个别胆小的,还吓得满脸煞白,并刻意扭过头,不忍心往下看。
与此同时,眼见阴谋诡计得逞,杀马特和墨镜的脸上,却写满了狞笑。
眼看着平头哥即将踹中李富贵,就在这时,李富贵的后脑勺,就好像长了眼睛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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