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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打马疾奔,路上不敢停歇,一路追赶十八而去。
日子渐渐到了七月,日头越盛,孟晚秋穿一身轻薄纱衣,将袖子挽得高高的,路过城镇的时候总能吸引很多目光。
大约这个时代极少有人这么穿衣服吧,沈文韬脸都黑了,但是孟晚秋又岂是那种能委屈了自己的人?不过是露个膀子,这些男人可真不够少见多怪的。
也不知十八他们到了何处,本约好是在枣州见面的,但是来信上说也见了流匪,便也打乱了行程,只在一路上留下记号,等着他们找来。
路过一个叫日月村的地方,孟晚秋嫣搭搭地坐在马背上再没有半点儿精神了,恰巧路边有一个茅草搭的茶水棚子,下面几张桌子供路过的人乘凉。
“我们喝杯茶再走吧。”
沈文韬看了看孟晚秋,与丁姑姑说道。
马背上的孟晚秋忽然就来了精神,眼睛咕噜一转又看到旁边一家蜜饯铺子,“秋杏儿,快,快再给我买两斤蜜饯过来。”
说着兴冲冲地翻身下马,方才那股死气沉沉的劲儿半点也没了。
茶不过是普通的凉茶,味道也淡得很,但大约是在井里冰镇过的,一口下去便浑身都觉得舒服,孟晚秋畅快地舒了一口气,抓了旁边一包蜜饯便往嘴里塞。
可旁边桌子坐了四个大汉,看着孟晚秋白花花的腕子,目不转睛,口水都差点要滴下来了。
沈文韬看着有些不痛快,默默地将她的袖子拉了上去。
旁边那些大汉顿时一脸好生失望的表情。
“干什么?我热啊。”
好在孟晚秋嘟囔着,又把袖子挽了上去。
“有人占你的眼睛便宜。”
他朝着她身后使了使眼色,沈文韬再怎么样,他始终有不可更改的观念,占有欲和大男子主义深入骨髓。
“你觉得不热吗?”
孟晚秋打量他一眼,这货还真不像是在过夏天,依旧是长衣广袖,穿得齐全周正,容貌一丝不改,即使是炎炎夏日也莫名给人一股凉意。
“那是两回事,再热,仪态不能乱。”
。
。
。
果真是书读太多,孟晚秋扮过他的脑袋,“你看,对面那几个人还不都是光膀子,他们露得比我们还多些呢,他们看我们,我们看回去便是,又不吃亏。”
这算是个什么言论?他简直闻所未闻,这种事还能有来有往吗?
“就算为我吧,你把袖子拉回去,呆会儿我给你买肘子吃。”
她一听到肘子便高兴了,算了算了,就当是讲究二狗的怪癖嘛。
对面几个大汉却不高兴了,“小兄弟,我说你管得也太宽了吧,这小娘子爱露,我们爱看,这不是两相便宜吗?”
这已经不是占眼睛便宜了。
沈文韬的眼神变得阴鹜起来,长袖中的手渐渐握拳。
旁边一个也笑了,“是啊,我说小兄弟真是好艳福啊,身边的两个姑娘一个比一个水灵,就是这半老徐娘,也还剩点风韵,咱们几个借着享享艳福,这么小气干什么?”
还真是不挑,连看丁姑姑都带着猥琐。
说完几个人便一起哄笑了起来。
他们猜不到孟晚秋和沈文韬什么关系,只看一个穿着锦衣华服的男子,带了三个女人出门,便往龌蹉的地方想。
“我们瞧着你病病殃殃的,只怕这三个也消受不过来,不如把分一个给我们吧。”
这荒郊野外的,四个高大的精装男人,看着对面这三女一男,便觉得可以随意欺负,料想他们能有什么还手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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