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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经深了。
夜莺酒吧内的喧闹声却依然未停。
佣兵粗犷嘈杂的喧哗声、麦芽酒杯清脆的碰撞声夹杂着酒吧侍女间或的笑声,充斥着整个酒吧。
这就是绝大多数佣兵生活的真实写照,刀头舔血之外的日子全都消磨在酒和女人身上。
风韵犹存的酒吧老板夜莺拖着下巴眯着眼睛看着眼前的场景出神,或许又想起了自己年轻时的情景。
三个一身青灰色皮甲的佣兵推开门兴冲冲的走了进来。
酒吧内的嘈杂声稍一停顿便再次恢复,显然谁也没有在意这几个野狼狐佣兵团的小佣兵。
三个佣兵环视了一圈便快速走向了中间位置的一张桌子,这张桌子围坐的也是几个野狼狐的佣兵。
“七杯金朗姆!”
一个瘦高个的野狼狐佣兵故意提高了声调冲着吧台方向大喊。
他这一喊一下吸引了酒吧内大半佣兵的注意。
金朗姆酒在整个人类国度都算最好的烈酒之一,它口感甜润、芬芳馥郁,顶级的金朗姆酒更是呈现出晶莹的琥珀色。
酒吧里最少要卖一个金币一杯,一般只有大富豪和佣兵团长一级的大人物才喝得起。
原本在座的几个野狼狐佣兵同样用热切的目光望着瘦高个佣兵,其中一个忍不住问道:“索利奇你发了什么财,突然舍得请兄弟们喝这么好的酒?”
“发财倒是没有,只是运气好捡了点便宜。”
索利奇一脸的得意。
“什么便宜,快给兄弟们说说!”
几个佣兵都催促道。
酒吧里本就是佣兵们吹牛打屁的地方,因此索利奇没有一点隐瞒或掩饰的意思,他向四周望了一圈,发现很多佣兵的目光都在自己身上,便故意慢吞吞的从腰上解下一个兽皮包裹的长条状物。
随着兽皮一层层的打开,一柄华丽的长剑露了出来,剑柄顶端一颗硕大的红色宝石尤其醒目。
轻轻往外一抽,酒吧内便闪过一道幽蓝,那是长剑附魔之后特有的魔法光泽。
“天啊!
稀有级的附魔长剑!”
“你走了什么狗屎运,怎么搞到的?”
“这把剑最少值300个金币!”
围在周围的几个野狼狐佣兵忍不住发出一阵惊叹。
索利奇抱着肩膀得意的享受着周围佣兵热切、羡慕的目光。
“快说说,你怎么搞到这把附魔长剑的?”
佣兵们仍然催促着索利奇。
“就在酒吧拐角那个路口,有个乡下来的穷小子主动找上门卖的,说是他死了的爹的。
这个小子不识货,我给他10个金币就以为捡了天大的便宜,拿着钱扭头就跑了!”
“什么?才10个金币!
你简直太黑了!”
“不能这么便宜他!”
“对!
老板,再来7杯金朗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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