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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看不起那些糜烂不经大脑的烂作,也瞧不上大言不惭鬼哭狼嚎的鸡汤。
他以为即便鲁迅再世,能拯救现代文学也未必能拯救贪官污吏。
陆峋喜欢给那些初中的小姑娘讲:“这个社会已经没救了。”
在小姑娘困惑不解的时候,他又会说:“这个社会是浪漫的。”
高中生就不吃他这套了,所以泡高中妞儿的时候,他就说:“这个社会坏了。”
社会上的小姑娘通常会叼着烟吞云吐雾的配合:对,坏透了。
其实不管这个社会怎样,都和他无关。
文人就是喜欢这样,喜欢对和自己无关的事情胡思乱想,好像自己随便想想真能让社会有什么改变一样。
这样想他就不弃医从文了,他觉得写东西的都是一群天真的傻逼。
他以前和一个语文课代表谈过,他对那个女孩子的评价是:你他妈的真可爱。
后来自然是分了。
陆峋喜欢长得好看的姑娘,索性他自己也长得好看。
再加上晚上在酒吧里弹唱自己写的歌,这样让他可以很轻松的泡到漂亮女孩,只是这样的爱情终于不能长久,泡沫而已。
陆峋不在意分手,他从没对任何人撕心裂肺,他只是寂寞。
或者说,他只是找个人陪他一起打发无聊时间,甚至无所谓性别。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懂?”
当沈煜问他怎么又分手的时候,陆峋用吸管喝着可乐这样对他说。
陆峋不喝酒,他喜欢喝可乐。
沈煜是他乐队的贝斯手,是个胖子,有着很标准的啤酒肚。
沈煜说,只有小孩子才喜欢喝可乐,成年人都喝酒。
陆峋用吸管戳可乐里的冰块,看都不看沈煜一眼,“只有傻逼的成年人才喝酒”
。
沈煜无言以对。
不过沈煜走的那天,陆峋没喝可乐。
他喝了很多酒,趴在桌子上哭的像个孩子。
沈煜是陆峋乐队里最后一个人了。
那是前年的事情,沈煜说,他也要回家结婚了。
“男人是没有梦想的,他们要赚钱养老婆。”
“那我不要老婆呢?”
“老光棍实在太惨了,我是要讨老婆的,我妈想抱孙子了。”
“那你滚吧,孙子。”
[003]
陆峋养了一只猫,是那种很高贵的异国短毛猫。
他不记得是自己哪一任前女友送他的了,可能是前前前前前女友,也有可能是前前前前前前前女友。
他不喜欢猫,而且他觉得这只猫长的特别蠢。
不过那些女孩似乎都很喜欢养猫的男生,说他有爱心是暖男。
于是这只异国短毛猫就在陆峋家住下了,陆峋给她取名“长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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