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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似乎带有野人血统,独自一人干掉一大盘天鸡虾排,沉醉其中不能自拔,天鸡就是蝗虫。
李承乾看着云烨一副陶醉的模样打了个冷颤,远远的挪到房门口。
李二就比他儿子强大太多了:“你收购蝗虫难道就是自己吃吗?味道如何?”
“陛下,微臣自己吃能吃多少,要发动大家一起吃才是王道,那蝗虫味道如同鸡肉,只是细腻的多,是世上不多见的美味佳肴。
反正今年六月会有很多这东西,微臣精心烹调后,请您和太子尝尝。”
“呕”
李承乾跑了。
他实在是受不了这一段非人的对话。
李二龙颜大悦,哈哈大笑着说:“朕等着你做蝗虫菜,如果把上天降灾难变成上天降食材,蝗灾天罚之说就变成了一个最大的笑话,朕等着这一天。”
“那您是答应把军民捉来的蝗虫五斤一文钱卖给微臣了?”
云烨趁机敲边鼓,发财的机会怎能错过。
“准了,不对,你不是要用蝗虫来发财吧?来,告诉朕,朕好好帮你盘算盘算。”
李二立刻变成邻家好心的大叔要帮助小红帽,只是怎么也掩不住背后的狼尾巴。
“您不知道,只要把蝗虫用开水煮熟再晒干,放磨盘里磨成粉,它就是最好的蛋白质补充剂,蛋白质就是和鸡蛋白那部分一样的东西,它可以做药,经常服用会防风疾,治哮喘,平血脉,小儿将蝗虫粉与米糊一起服用会治疗小儿惊风,抽搐。
夜哭等症。
最重要的是它可以治疗夜盲。”
李二死死的看云烨,就像看怪物,半天回过神来问:“何谓夜盲?”
“就是我朝大部分百姓晚上是看不清楚路的,这和吃肉太少有关,如果经常服用蝗虫粉,会有效的改变体质。”
云烨是竹筒倒豆子有什么说什么。
可怜的李二再次被打击的晕头转向:“你打算怎么卖你的蝗虫粉?百姓大概不会认同吧。”
半天才找出云烨商业计划的弱点。
说到军国大事,一百个云烨也不是李二的对手,反之说起在唐朝弄钱一百个李二也不是云烨的对手。
说相声的冯巩说得太好了:“在相声界,我是歌唱得最好的,在歌唱界,我是相声说的最好的。
反正我总是第一”
这话!
精辟啊!
用来对付李二无往而不利。
“为了消灭蝗灾,想必陛下不介意带头服用蝗虫粉”
话还没说完李二就说:“既然朕都服用了,那么百官就不好不服用?既然百官服用了,名门大户就不好不服用?既然大户都服用,那么百姓”
李二面色木然话说得一点起伏都没有。
“陛下说的太好了,就是这样,但是还不完全,商业计划就是要把所有能想到的风险降到最低,所以微臣认识孙思邈,孙先生说蝗虫实在是个好东西”
房间里好久都没有动静,李承乾趴门缝里偷看,只见父皇面如土色,手指着云烨悲愤的大叫一声:“我可怜的大唐子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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