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这位亡者穿的是长衣长裤,怎麽也这副样貌?」
冯志瞳孔微缩,明白了裴液的意思:怪物吃人不会像人吃橘子一般,把皮剥得乾乾净净才下嘴,一个连皮带骨生吞的怪物,会把衣物完完整整的留下?这件寝衣又是如何只留血迹不沾一点儿碎肉骨屑?
一个汗毛直竖的画面出现在他脑海里:受害者整个人化作一摊膏液,被那不知形貌的兽类像蜜蜂食露一样吸食乾净。
这想像太过毛骨悚然,冯志稍微扭了下庞大的身子,没有张嘴。
这时一阵马蹄声停在林外,几人看去,沈闫平正翻身下马,快步走了过来,手里提着一本书。
「诸位,我找到那似曾相识的感觉了。
」这位常检脸色有些微白,声音温润,还没走过来就先声道,「那标记确实是受害的先兆。
」
常致远道:「何以为证?」
沈闫平喘了口气,缓声诵道:「灵有所好,文之我颠,契龟曰祥,三日升仙。
」
常致远眼睛一眯:「《虞风·灵有所好》。
」
冯志捋胡子的动作也顿时暂停,眼睛发直地看向空处。
只有裴液有些茫然地环视一周:「敢问几位大人,这是什麽意思?」
常致远温声道:「传说是上古虞朝流传下来的一首诗歌,是说神灵喜欢谁,就会在他的额头画上一个印记,占卜说这是好事,被选中的人三天之内便可成仙。
」
裴液下意识伸手抚上自己的额头。
神灵?一位从六千年前的虞朝存在到现今的神灵?
「嘿嘿……」冯志咬牙冷笑,「这『喜欢』的代价可真是惨烈。
」
沈闫平低声道:「长辈对幼童是喜欢,虎狼对幼童也是『喜欢』。
」
常致远蹙眉思索了一会,转头对另外两人道:「说到这个我也想起来了,我记得汉时有位姓杜的方士为此诗做过小注,好像记载了一项仪式。
后来晋人胡烨疑其半真半假,编纂时便归入志异一类。
」
冯志摇摇头,表示没有印象。
沈闫平却举书道:「不错!
就是这本杜无真的《三朝诗笺》,他说那仪式是祭神所用,三日间分别取一丶四丶七共十二人之性命血肉,以飨神灵。
当人类即将沦为魔鬼的奴隶这一场浩劫将由谁来拯救仅存残余神力的猎魔人举步维艰唯一的救赎直指最后的神族入文10月7号入V,届时会有三更掉落,望大家多多支持,爱你们么么づ ̄3 ̄づ文文又叫末世猎人,所以这其实是一场追逐与被追逐的游戏另外排个雷,文文是第一人称¬¬文文属性灵异悬疑言情另外暂时没想到更好的文案,所以对这些感兴趣的大大请直接戳正文所有的故事都在这里...
穿越到三国附身到曹府家奴身上的单飞,一心只想做个成功人士。不想白富美和巅峰人生难以兼得,高富帅阻挡他融资的前行。不甘心阴差阳错的屌丝身份,凭借似是而非的远见和渊博的考古知识,单飞在成功的道路上注定要逆袭出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不一样的三国故事,不一样的墨氏群雄,一样的还是我们墨门从未失去的热血憧憬!书友起点用户名。墨武...
叶青梧看着胸口的刀,身前明黄的男子一脸哀痛,青梧,你且忍忍,就这一次。她攥住他取血的手,鲜血染满全身,这一次就够了!三碗血,换三年相伴,一朝分离,绝情断义。五年后,她携儿带女,步步来朝,却是百姓只知黎民阁,不知朝廷,他坐在龙椅上看着她在他的天下活的风起云涌,终忍不住说我错了,回来吧。走得远了,皇上,我认不得回去的路了。江山万里,皆是归途!红妆万里,我为你引路!...
430430梦醒缘灭(大结局)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虚无的混沌之中,再次出现另一道意识,当这道意识出现之后,整个混沌都沸腾了起来。 一丝丝能量从混沌之中抽离,能量满满汇聚成本源,各种破碎的本源凝练,最终融入这道意识之中,不断的壮大...
最强兵王回归都市,化身美女校花的贴身保镖,脚踢恶少,完虐恶霸,坐拥美女无数,从此开启了他的妖孽人生。...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