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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都,一国都城,天子脚下,其繁荣富庶举国之城无法比拟。
高楼重叠耸立,街道错综复杂,店铺鳞次栉比,车马粼粼,人流如梭。
这里有金碧辉煌的帝宫,巍峨连绵不可亵渎;有高高在上的君王,掌一国生杀大权,得天独厚,人人羡慕;有位高权重的人臣,荣华富贵,光耀祖宗;齐才子,聚美人,商贾富户不计其数,连升斗小民亦眼界非凡,见识广阔。
这里是个充满**的神奇地方,无数人挤破脑袋也想在这有一席之地,若祖宗显灵,得贵人提拔,便可一跃龙门,身价百倍。
这也是个杀伐血腥冷酷残忍的地方,要是不小心说错半句话,轻则板子加身,倾家荡产,重则小命不保,累及亲族。
多少人庆幸来了这里,也有不少人后悔来了这里。
离开灵仙镇的第二日傍晚,玉绾的马车抵达了圣都城。
各种繁华热闹顿时钻进马车里,她忍不住挑帘看去。
只见外面车如流水,马如龙;商品满目,行人络绎,个个衣着不凡,气质卓绝;街道整齐干净,商铺排列有序。
时而有达官贵人的马车张扬而过;巡逻官差来来回回,威风凛凛;亦有富家公子骑马溜街,狂妄不羁;官商小姐贵妇成群结队,衣着花哨;百姓脸上满足,精神抖擞。
一派欣欣向荣,富足安宁的景象。
玉绾见此景,眸中亮光闪烁。
今日玉绾无名无誉而来,假日时日,定要让整个圣都知我之名,仰我之财,慕我之姿!
莫寒风并没看外面的热闹,曾在这生活了十二年,这些繁荣不过只是表面尔尔,背后的凄凉才令他刻骨铭心,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从未在圣都生活过,也如玉绾一样,初来帝都,满是好奇,兴奋。
外面驾车的锦衣橙衫,早已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到什么都稀奇,时而惊呼,时而大笑,时而低声细语,异常兴奋。
行至繁华深处。
“玉绾姑娘。”
秋芙蓉停马下车喊道:“天色不早了,你们去我府上住吧,明日我再带你们去找商铺如何?”
玉绾早已和莫寒风商量过了,不麻烦秋芙蓉,自己找地方住,她和莫寒风下了车,置身人海之中,对秋芙蓉道:“多谢秋老板好意,一路前来,多有麻烦,我们已过意不去,就不去你府上叨扰了,我们还是住客栈吧。”
来回的人群见到玉绾和莫寒风,纷纷回头观望低语。
“哇,那穿白衣的一男一女好美。”
“可不是,男的俊女的俏,仙人一般。”
“他们是刚来圣都的吧,以前从未见到过。”
有认识秋芙蓉的人吃惊道:“他们和一品夫人认识,必定不是一般人。”
“这长相气度,就是不认识一品夫人,也一定不是一般人。”
另一人答道。
“是是是。”
其余众人皆点头认同。
秋芙蓉听到旁边的议论,心头暗道,玉绾和莫寒风刚在圣都露脸,已然令人驻足,果然是金子无论在哪都会发光。
她面露喜悦,大方道:“你们是我的朋友,来了圣都怎么能让你们住客栈呢?我府上挺宽敞,而且虎子不在家住,只有我和一群下人,随你们住多久都可以。”
“不用了,秋老板一路上对我们多加照顾,我们感激不尽,改日寻了商铺安顿下来,再登门答谢,今日秋老板也乏了,还是早些回去休息,我们虽然初来圣都,但锦衣以前在圣都待了多年,有她在,也不算是人生地不熟了。”
玉绾看了锦衣一眼道。
锦衣赶紧点头答道:“没错,奴婢对圣都再熟悉不过了。”
见玉绾执意要住客栈,秋芙蓉也不好再劝,相处一年了,玉绾的性格如何她也十分了解,与姐姐秋水仙一样,决定了的事便无人能改变,于是道:“既然如此,我便不勉强了,玉绾姑娘和莫公子一切小心,有事尽管到秋府找我。”
“多谢秋老板。”
玉绾轻轻点头。
莫寒风也抱拳一礼。
秋芙蓉看了两人一眼,眸中闪过一抹复杂,上了马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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