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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
韩印回过神来,思索一下,谨慎地说,“好吧,有很多细节我还要再研究研究,就先简单说两点吧!
“从‘犯罪地理画像’的理论上说,靠近高速公路附近的作案,多为外地人所为。
我认为这一点同样适用于‘1·18碎尸案’的抛尸心理,也就是说我倾向于那起案子的凶手是外地人。”
韩印进一步解释:“虎王山紧邻宁八高速路,而这条路是当年江北进入本市的路径之一,我认为凶手是古江以北某个城市的人,但长年生活在本市,可能是在此地工作或者求学。
他逢年过节往返于家乡和本市时,会经常看到坐落在路边的虎王山,所以当他杀人碎尸后,想要掩盖死者头颅时,下意识便想起那座荒山。
而如果是本市人,应该对城市比较熟悉,可能在江南就能想到比较适合的地点,没必要冒着风险经过有武警把守的大桥去虎王山。
而且当年虎王山还是座荒山,可能本地人也未必熟悉那儿。”
“对,您说得太对了,我就是风景区建好了之后才知道有那么个地方的。
家里人也好像是听说碎尸案,才知道有那么座山。”
康小北插上一句。
“再有是关于‘1·18碎尸案’抛尸使用的交通工具问题。”
韩印接着说,“第一个可以排除汽车。
如果凶手有车,就不必分多处抛尸,他可以一次性将尸体残骸全部扔在虎王山,既省事又隐蔽;而摩托车就如你刚刚所说,半夜三更,又是大雪天,凶手提着包骑摩托车上桥,即使武警不去盘查,也会对他印象深刻,所以他肯定不敢冒这个险;再来说自行车,这个你分析得也有道理,安全时间内凶手很难完成当晚的整个抛尸计划。”
“啊,都不是,那会是什么?”
“你忘了,还有公交车。”
“公交车?怎么可能?”
康小北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不,不完全是公交车。”
韩印耐心地解释道,“山下既然有学校,那应该就通公交车,即使当年没有直达的,也会在附近有站点,剩下的路凶手可以步行,这样一个来回,我想有三小时就足够了。
所以我分析,凶手是在当天傍晚,先乘公交车到虎王山抛掉头颅,返回后,由下半夜伺机抛掉其余部分。
“至于下半夜,我认为凶手是骑自行车一次性完成抛尸的,当然他原本可能计划分多次,但那场大雪让他改变了主意。
“首先,路程缩短一半,时间上完全行得通;再者,仔细分析几个抛尸地点之间的距离以及抛尸内容你会发现,凶手是遵循着距离由短到长,内容由重到轻以及由难于携带到易于携带的原则,这也体现了凶手的交通工具比较原始。”
担心康小北一下子听不明白,韩印又具体解释说:“凶手在第一个抛尸地华北路,抛下的是装着肉片、最重的,也是骑车最不好携带的旅行包。
接着,他又在距离华北路只有七八百米远的广城路,着急地卸下第二重、相对目标较大的双肩背包,显然也是意在减轻骑车的负担。
那么前后卸下两个包后,骑车便轻松多了,所以凶手一口气骑了两公里多,才在左水路抛掉死者的衣物和内脏……”
康小北大概听懂了,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一路上韩印总在询问距离的问题,但在交通工具上还有个疑问,便打断韩印的话问道:“为什么不是摩托车?”
“摩托车倒也不能完全否定,但如果是摩托车的话,排查起来相对就容易得多,凶手应该不难找,所以我觉得最有可能的还是自行车。”
韩印又继续刚才的话,“还有一点,第二次抛尸的终点并不是左水路,而是江边。
我认为凶手将死者的生殖器、骨盆,以及不小心夹杂进去的一根手指,都扔进了江里,这也是我们一直没找到这些残骸的原因。
好了,今天就说这些吧……”
康小北正听得入神,韩印却戛然而止,康小北显然觉得不过瘾,意犹未尽地说:“再说点,再说点吧,那‘1·4碎尸案’呢?”
“‘1·4碎尸案’,抛尸用的是汽车这点可以确定。
重点应该分析的,是凶手与前案刻意保持一致的抛尸动机,这还需要深入研究才能有结论。”
韩印打了个哈欠,长出一口气,“走,回去吧,我困了,以后有的是机会。”
经韩印提醒,康小北看看表,发现的确很晚了,赶忙发动车子,向招待所的方向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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