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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的繁华令人着迷,冰冷的城市夜晚被温暖的霓虹点缀,让人费解的魔都话和普通话在闹市喊得洪亮,到处都是虔诚的追逐小资情调的白领,嘴里不夹杂点英文都不敢自称专业。
魔都人是骄傲的,瞧不起外地人。
白领们是骄傲的,说微商挣再多也是线上服务员。
在这个城市,即便背地里拾荒吃人剩饭睡公园,表面也得衣着光鲜挺胸凸肚骄傲的活着,不然来魔都还有什么意义?
这样的地方很容易让人迷失,找不着北。
但于琦的方向感很好,像他这般有明确方向的人少之又少。
在小巷七拐八绕,先买了两份生煎馒头。
这里沿袭宋朝时期对包子的称呼,管包子叫馒头,所以生煎馒头其实就是生煎包子。
然后是蟹壳黄、四喜烤麸、酱鸭等美食。
似乎,如果不将美食的分量减小,那就称不得精致,吃起来就失去了优雅。
也因此,于琦要买许多份。
买完东西,信步走到沙滩,海风迎面那股气息并不算好闻。
他坐下来吃东西,头也不回的说:“过来吧,再偷偷摸摸我会把你脑袋敲碎。”
他察觉有人跟着,但没感觉到危险,脚步很轻,像是女人。
“哇,你买了好多吃的,带我一份!”
竟然又是吴悠,真是阴魂不散。
“你跟踪我?”
于琦语气很冷。
他根本没有防备吴悠和金旭,两个女孩子能干什么?
“我喜欢你,好奇你每天都在干嘛。”
吴悠的普通话说得很绵软,很好听,带着不知名地区的口音。
如果一个山东人跑去东北,时间久了,可能他说话山东人听不懂,东北人也听不懂,就是这么神奇。
“以后不要跟着我了,别怪我没提醒你,打你还是轻的,说不定我会杀了你。”
于琦瞪起眼睛,让自己好像变态狂。
“将你分尸,然后丢到大海里!”
吴悠打了个冷战,然后抱住他的胳膊:“吓死宝宝了,你太坏了。”
看她打扮,上身雪纺六分袖格子衫,下身齐屁短裙,穿着白色跑鞋,脸上画着淡妆,还是那么勾人。
于琦想抽出胳膊,却被她抱得死死的,他问:“你不用上班了么?”
“我攒了好多钱,不干了,不然我会熬成黄脸婆!”
吴悠伸手去拿酱鸭吃,边吃边说。
“张妈咪不让我走,还威胁我!
我悠悠可不是普通人,又怎么会被她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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