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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海正摸着墙呢,不觉得脚上踩到了一件东西。
低下头伸着脚轻踢了一下,脚下的东西发出哐啷一声的金属声,贝海立刻弯下了腰把火把靠进了,立刻吓了一跳。
原来看起来像是衣服堆的东西,并不是衣服堆而是一个人!
不过现在只剩下了骷髅。
说是骷髅也不准确,一个皮包骨头的死人就对了。
贝海把火把凑到了那东西上面,这才知道自己踩到的东西正是这皮包骷髅手中握的一柄宝剑。
“这个不错!”
贝海立刻把剑抄在了手里,耍了两下。
等耍完了一看才发现眼前皮骷髅头顶上还有头发和发簪,这人十有八九就是道士。
既然是道土算来也死了有几十年了,几十年这柄剑被火把一照还是闪着寒光,一准儿是件宝贝啊。
把剑拿在了手里,对着火把贝海仔细的看着剑身,剑身一横放到眼前,贝海就感觉到剑身上传来的丝丝寒意。
满意的看了一分钟之后,贝海低着头找了个小棍子在手,开始在‘破布’道士身上找剑鞘。
很快如贝海所料,剑鞘就在破布道士在身下。
宝剑噌的一声回鞘,贝海顿时觉得自己有点儿英姿勃发的意思,心里别提多美了。
新得了宝剑,再把几个小元宝也放进了口袋里,贝海抬脚就向来时的路走去。
走了两步之后想了一下贝海又走了回来,掏出了三个小元宝,摆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贝海想到了正把脑袋埋在尾巴里呼呼大睡的狐狸,心里有点儿过意不去。
好东西不吭一声的全都拿走了,这人做的也太不讲究了,总得给人家狐狸留点儿家底才算是厚道。
贝海这边自觉得搜罗的差不多了,就要抬脚离开这里。
还没来的急迈步子呢,衣服堆里的一点儿光亮立刻吸引住了自己的目光。
贝海很确定,刚才并没有这个光亮,而且这个光亮现在越来越亮,从萤火在光都快变成一颗led灯珠的亮度了,虽说这光亮不到亮瞎人眼的境地,不过在这种黑乎乎的地方真是太显眼了。
“老道身上还有颗夜明珠?”
贝海不由说道:“这下子真发达了!”
。
自言自语完贝海立刻举着火把走了过去,用手中的剑鞘挑了开了破布,立刻看到了发出亮光了东西,挂在肋骨上的一个白色坠子。
伸出手指轻轻的这么一勾,贝海就把这个东西攥在了手心里。
东西一到了手里贝海立刻觉得手心传来一阵凉滑之感。
这玩意一准能卖不少钱!
贝海的心里刚升了这个念头。
突然一下子觉得自己眼前一亮,像是打cs被对手赏了一棵的闪光弹,脑子里一下子全白了,同时身体也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躺到地上没一会儿,贝海的嘴角就挂上了笑容,时不时的嘿嘿两声贼笑,很明显正在做着美梦。
贝海梦到了自己在美国有了一座大房子,很大的那种,怎么说也有个两三百平方(**丝就没敢想过再大的,以为盖茨的房子也就四五百平呢),然后老爹老娘都在房子里,开开心心的看着满屋子跑的三个小毛头。
自己则是坐在餐桌旁一边吃着早饭一边翻着报纸,旁边还有一个贼漂亮的媳妇,乍一看有点儿像是梅根·福克斯,再一看有点儿像是志玲姐,仔细一看还有点儿范爷的意思。
整个脑海中呈现在完全就是贝海这辈子的梦想!
美梦做的爽,梦中的自己吃完了饭正准备提着公文包上班去,正要和老婆来个吻别。
梦醒了!
意识再一次回到了贝海的身上。
还没有睁开眼睛就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自己的脸上蹭着,热热湿湿的还有点儿黏黏的让自己很不爽利。
“走开!”
下意识伸手推了一把,觉得自己的手碰到了一个毛绒绒的东西,贝海立刻睁开了眼睛,不过眼睛睁开了却什么都看不到,这下子让贝海不由的有点儿急了,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儿嚷嚷着:“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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