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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枭雄,是江半仙灌输到洪琪脑子里的一个模糊概念。
不知道为什么,离开江家以后,洪琪总觉的哪里不对。
从前,他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别人帮他揽的活儿,像什么挑粪啊,抬花轿啊,他都懒得伸伸胳膊,动动腿儿,只想着能有两个冷馍馍吃,便是一天好日子。
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他的外在依然平凡,平凡到不能再平凡,内在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的骨骼,比半年前强健了许多,能打人,能伤人,如果他愿意,杀个把人也是不成问题的。
他的思想,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在刚刚。
方才,江半仙鼓励的眼神与他视死如归的气概,给了洪琪极大的震撼。
人生匆匆,不过数十载,他死后重生,已比旁人幸运许多。
这借来的寿数,这一生究竟该怎么活?他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轰轰烈烈,起起伏伏,浑浑噩噩,庸庸碌碌,AABB不断在脑中闪回。
恍然间,初中时候学写议论文,曾倒背如流的一段话浮现脑海: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伟人活一天的意义,那肯定是要相当于普通人的数天。
要不怎么说,天上一天,人间一年。
他想通了,他才不要做什么江湖一哥,古语云:枪打出头鸟,擒贼先擒王。
想那勾践身边的陶朱公,刘邦身边的张子房,也曾跃马横刀,也曾活过爱过,青史留名不肖提,得保善终才是真赢家。
尤其是那陶朱公,四海为家,西施为伴,浮云半生,半生逍遥。
他想好了,他要做就做陶朱公,陪着勾践夺天下,完后,卸下戎装,拨起算盘,去找那剩下的半截人生。
找到他的包子西施,带上他的包子西施,御马华车下江南,踏歌云阶北地游。
边走边想,想东想西,不知不觉间,便走回了家——七宝斋。
“帮主!”
一开门,便被铺面而来的气势煞到了。
罗攀跟常耕杰站在最前面,身后的队伍整整齐齐,统一九十度深鞠躬。
“你……你们做什么?”
洪亮的回音,震的洪琪不自觉地倒退了一步。
“迎接帮主归来!”
罗攀一字一铿锵,震的洪琪的小心脏一跳又一跳。
“这、这也太抬举我了吧?小弟我又呆又蠢,无德无能,怎么能当咱们拾柴帮的帮主,传出去,是要笑掉同行大牙的,开玩笑,真是开玩笑。
小弟我呢,也就配跟在罗大哥、常大哥两位大哥的身后,打打杂,跑跑腿儿,出出主意,吃吃喝喝。”
洪琪满脸堆笑,笑的无比尴尬。
嘴上说着不堪重任的漂亮话,其实心里担心的是:枪打出头鸟,擒贼先擒王。
当人家帮主死得快,他还要留着他的小命儿,去见他的包子西施呢。
罗攀是什么人,这世上除了江半仙之外,第二了解洪琪的人。
他那点儿小心思,罗攀一眼就看穿,于是跟他一起笑,皮笑肉不笑,笑道:“我跟常大哥,可都欠着你的命呢!
当然,只配给你当副帮主。
再说了,江家仙翁可是说了,你是未来的江湖一哥,咱们拾柴帮未来能否成为江湖第一大帮,可都系在你身上了。”
说罢,将洪琪落在马鞍上的那根铁尺还给了他,转身,扬长而去。
洪琪定睛一看,原本素净的铁尺上多了七个歪歪扭扭的火柴杆儿,下写:拾柴帮帮主信物。
图案跟字样都是以强劲的指力刻划出来的,若非南山寺的大力金刚指,不能为。
没想到呀,罗霹雳还有这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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