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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振邦一把抱住未央,急切的亲亲她的脸颊。
“别闹,店里有客人,走,到屋里说。”
未央把何振邦带到后面的家里。
“你这两天来这里公干吗?”
“没有,专程来看你。
特别想你。”
说着,何振邦已经迫不及待的把未央抱上了床。
在生命的前四十五年里,何振邦敢说自己是个正人君子,不受贿赂,不近女色。
工作二十多年,面临形形色色的诱惑,身边不乏美女为了利益投怀送抱,也不乏有女下属真诚的倾慕于自己的人格而钟情于自己,但是何振邦始终没有动过心,不是不敢,而是不想,他一度以为自己对于美女根本不感兴趣。
直到未央的出现,让何振邦深刻的感到自己之前的四十五年苟活了。
四年前,何振邦到丽江出差,自由活动的时间被当地的接待单位安排到酒吧街随便转转。
说实话,起初他真的不想来,他对这些灯红酒绿的生活从来不感兴趣,挡不住东道主一再邀请。
在来未央酒吧的路上,同行的人全都在议论酒吧的老板娘有多么漂亮,他根本没听进去,漂亮女人他见多了,对于他来说和普通女人没什么不同,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
走进未央酒吧的一刹那,何振邦整个人顿时惊呆了,眼前的这个女人看起来二十出头,一袭火红的吊带裙把苗条但不失性感的身材衬托得淋漓尽致,及腰的栗色卷发凸现出女性的妩媚,最吸引何振邦的是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分明是西方人的眼睛,可是配上东方人小巧的鼻子和嘴巴,竟没有一点儿不协调。
何振邦印象里上一次见到这么美的女人还是自己未及弱冠时偷偷的从同学的电影杂志里看到的女明星。
内敛如何振邦,旁人没有有丝毫意识到他的失态。
此后在丽江的几天里,东道主再约他到酒吧娱乐,他都说没兴趣不去,之后在夜里偷偷的前往未央酒吧,搭讪,送花,竭尽所能追求老板娘未央。
公干结束,何振邦人回到北京,心却留在了丽江,就像司马相如写的那样:“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于是,何振邦经常利用节假日到丽江看望未央,当然,对家里声称是公干。
和其他男人相比,何振邦的追求显得笨拙而单调,并不和未央的胃口。
未央这种精致的女人自然喜欢浪漫的男人。
可是,相比身边的其他男人,何振邦对未央的好简单而直接。
而且,既接受过高等教育,又在官场中摸爬滚打多年,何振邦不仅能给未央生活上的照顾,而且能给她精神上的指引。
并且未央能够感觉的这个男人是真心的对她好,和那些只对她的身体感兴趣的男人不一样。
就这样,何振邦和未央的关系保持了四年多,未央觉得有这样一个男人保护自己就足够了,从不奢求真正的爱情,因为冥冥中她的爱情已经死了。
“未央,你刚才在吧台看什么这么出神?都没看见我进来?”
“电视上在介绍青岛,我总感觉那些地方我好像去过,真奇怪,我从小就没去过北方。”
何振邦心头一紧:“你的父母也都是本地人吗?”
“我也不知道,我是被遗弃的孩子,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
说着,未央的眼睛红了。
“对不起。
我们不说这个了。”
何振邦把怀里的未央抱得更紧了,“等有空儿,我带你去北方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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